105. 第 105 章 地下探险


“我不觉得进入这里是个好主意。”春野樱说。
这么古老的秘密遗址,一定已经很接近宇智波的核心秘密了,他们作为外族人擅闯上面的阶梯就已经越过界限了,哪怕他们有看似正当的理由,也不应该不打招呼就随便进入。
她甚至还在思考到现在宇智波都还没有人过来的原因。
“这个结界就没有那么简单了。”扉间环着手臂说,“不再像是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那么容易解开。”
“这里面一定有很重要的东西吧”她猜测,“如果外族人能那么轻易就解开,安保措施未免做的也太差劲了。”
扉间往旁边挂壁里扔了两个火折子,让光照亮更大的区域,好看清这个遗址入口的全貌。
阶梯上全都是灰尘,除了他和樱的脚印,并没有别人的在近期内走进去过。
“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或许宇智波已经荒废了这个遗址。”他推测,“而且我现在感知不到里面有任何人类的存在,他现在应该不在这里。”
遗址的大门是青铜的,看不见里面是什么,门缝里也是黑漆漆的,春野樱也感知不到任何东西。
“但肯定不会有人住在这里面,”她说,“不然也太奇怪了。”
“但跟踪你的那个人残留的查克拉现实它进入了这里,这说明要么他和我们一样能解开写轮眼的幻术我认为这完全没必要,如果是外族人的话,他无论选择何处栖息都比这里更加安全。要么他本身就是一个能进入这里的宇智波。”
“你确定他的查克拉也进入了这个遗址”她问。
扉间点头“我确定。”
“但他总不能一直在这里活动吧我的意思是,他总不可能是两点一线,肯定还要去别的地方,如果他确实进入过这里,那离开之后他又去了哪儿呢”
“好问题,”扉间说,“如果不深入到这样的深度,我也无法再探测他之后去了哪儿,这个人一定同时还有一种能够在实体当中移动的秘术,不然就必须像我们一样的方式进来。”
“那就先看看还有没有他离开之后的线索吧,”她往后退了几步,想要离开这里,“我们今天不能进去,至少要让斑提前知道,这已经越界了。”
扉间叹了口气,似乎是觉得有些遗憾,不过最后他点头同意了春野樱的想法,如果硬闯的话,宇智波斑肯定会暴跳如雷。
他已经记住了这个位置,如果这次的其他线索无法定位跟踪者,他们最后还是要来这里的。如果有宇智波跟踪樱的事情没有解决,联盟这件事他也不会放心。
斑和泉奈看起来十分信任樱,他们何必在背后偷偷摸摸派人跟着她扉间还真不知道宇智波兄弟是这种人,他在战场上和他们对峙十几年都从未想过这个可能性,但事实却说出了完全相反的答案。
这是信任危机,如果宇智波表面上答应结盟,实际上偷偷摸摸做另一套打算,那就不是千手想要看到的了。
作为柱间的另一面,扉间不得不提前做出一些更坏的打算,他永远都会把族人们的利益放在最前面。
白发男人结了几个印,一道细细的查克拉能量组成的线飞出去射入了附近的土壤,是春野樱没有见过的某种追踪术。
“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能定位到那个人选择的出口,但这毕竟不像是你们医馆的墙壁那么薄,位置离我越远、实体的越厚,我的感知就越弱。”
“尽力而为吧,扉间,实在不行我们再观察一下,看看过几天能不能发现新的线索。”她安慰他道,“只是现在要怎么办我们已经解开了一部分幻术结界,而且也不可能再给人家还原了。”
“就这么放着,”扉间耸了耸肩,“就算有人发现这里,他们也不可能解开那个万花筒级别的幻术结界,所以没什么真正的危险,不过既然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宇智波应该已经发现了,等他们过来之后,如果想的话甚至可以随时补充那些等级低一些的结界。”
两个人谈话的声音离青铜门越来越远。
黑绝的身体又重新完全缩近了遗址当中,它浑身上下漆黑融入到某个角落里,再加上本身就毫无存在感,更是完全隐匿在这种黑暗的环境当中。
作为大筒木辉夜的第三个孩子,他当然能够不被阻拦地进入这种遗址它只是不能直接对忍者动手而已,必须想办法操控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黑绝怨恨地望着那两个人离开的方向,心中暗叹可惜。
这两个人未免太谨慎了,尤其是那个春野樱,原本千手扉间已经有了想要进来的心思,但硬生生是被春野樱给劝了回去。
真正能触发宇智波的警报的只有遗址本身这个幻术结界,其他的本质目的不过是障眼法,如果今天他们进入了遗址,就会召来宇智波斑,然后矛盾就会一触即发。
这是宇智波最古老的神社,千年前就存在了,只是很少被开启而已,毕竟万花筒写轮眼的拥有
︾ ︾ ︾ ︾ ︾ ︾

==》免费全网热播短剧9999+ : 98YE.Com 《==

︽ ︽ ︽ ︽ ︽ ︽


打开《漫豆包: Mdb55.Com 》,看同款小说改编漫画~~~

前往微信或app阅读最新章节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新书网提供最新免费小说阅读服务,同时为您推荐热门都市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科幻小说等优秀作品
作品自动收集于网络,若侵犯权利请联系admin###nilove.net ,我们将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处理。
版权所有 © XinShu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501242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