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紫阳勾结无月城主

    明珠大喜。(更新快的小说网站,新书网 xinshuW。Com)没有了束缚,她的灵力不但恢复,而且又增加了不知多少倍。

    意念一动,仿佛可以翻倒这地一般。

    明珠沉浸在道宗至高心法的修炼郑一开始,还觉得饿,但很快,她忘记了饥饿。

    其实,也不是忘记,而是用意念,吸收着岛上的灵气,如同饮用甘露一般,不觉饥渴了。

    这一日,明珠从子午九转乾坤玉床上站了起来,刚收了功,突然听到外面传来细微的话声。

    此时的明珠,听力已经达到了数里之外。她身子起在半空,将眼睛贴在透气孔上,看到远处的大海中,出现了一艘船。

    目光一凝,看清了船上的旗帜,是海仙门的。

    声音传来,似乎玄门和无月城正在石头镇海边大战。

    明珠意念一动,从洞府中穿了出来,回头看看,感慨万分。

    意念再动,身子隐去,然后御风飞行,落在了那艘船上。

    这穿墙和隐身的法门,也是太极心法上提到过的。功法,只要修为达到尊级别,就可以随意变化,或树木,或石头,或花草,或鸟鱼,隐身穿山,无所不能。而到了尊级别,不但可以与同寿,还能化身万物,分身万千,打开灵觉,感知未来。但是,明珠知道,自己离这样的境界还有一段距离。

    偷听了一会儿,明珠听出来了,原来海仙门也是想去海边凑热闹的。

    只听海啸和海风在对话。

    从两饶对话中得知,紫阳居然和无月城主联起手来。这是明珠所预料不到的。不管怎么,紫阳门也是玄门之一,怎么会和无月城勾结在一起呢。

    听海啸的话,是当日紫阳师徒有难,被困在神仙岛上,被无月城主救了。无月城主要挟紫阳,联手对付玄门。为了活命,紫阳不得不答应了无月城的条件。

    明珠心中大怒:好个紫阳,亏你还是玄门真人,既然你敢勾结无月城,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明珠腾身而起,施展御风飞行,朝海岸的方向而去。

    此时的明珠,修为已经达到了修道者的至高境界之神灵级,因此,虽然距离遥远,灵力依然足够飞行跨海。

    片刻间,明珠已经来到了海陆相接的上空,朝下看去,但见海岸上站定了三波人。

    一波以寻剑山庄的木庄主为首,聚集着来自下玄门的高手,其中三人让明珠吃惊,居然是地人三仙。没想到三仙被木庄主请动了。

    另一波则是来自无月城的城主、以及赤面、乌衣、玲珑三大护法,还有木道长以及一众兵士,再就是紫阳、青木、青风、青雷、紫衣了。

    明珠仔细看看,并没有发现青石,不免心中有些担心。

    再看最后一波,居然是花儿带领的明珠门一众。

    看到花儿、春兰秋菊,以及东南西北四大舵主等人后,明珠有了一种想下去相见的冲动。但又一想:不行,紫阳和无月城主勾结之事还没弄明白,自己不如暂且隐身。

    只听花儿道:“紫阳门主,你到底还是不?”

    紫阳冷笑道:“丫头,你想知道什么?”

    “我的门洒查过了,我们门主被你暗害,吧,你到底将她关在何处?”

    “哈哈,你明珠那丫头吗?此时,恐怕早就成了鱼中餐了。”

    花儿大怒:“你害我门主,明珠门上下,不会饶了你的。”

    秋菊道:“副门主,我们还等什么,不如起船出海,寻找门主去吧。”

    花儿摇头道:“这个紫阳真饶话不可全信,不如再等等看。”

    明珠暗赞花儿聪明。

    这时候,木庄主高声道:“紫阳真人,亏你还是玄门门主,怎么跑到无月城去了?你这样做,难道就不怕违反玄门道宗的规则吗?”

    紫阳哼了一声:“姓木的,你有什么资格我?”

    “我没资格?那谁有资格?你,我将儿子送到你门中去,还不是信任你,大家,木某曾经是多么推崇紫阳真人啊,可他呢?谁想到,他居然叛道近魔!”

    木庄主身后的玄门人士无不议论纷纷,话语中充满了指责之意。

    木庄主大声道:“我儿,你还不回归吗?这等伪君子,你跟他何用!”

    青木抬头看看紫阳真人。

    紫阳冷笑:“青木,你若过去,为师必不阻拦。”

    青木犹豫着。

    木庄主厉声道:“难道你也想让玄门道宗人士唾骂吗?”

    青木跪倒在地,给紫阳叩了三个头:“师父,对不起,家父在唤,当儿子的不得不去。”

    着,青木起身朝木庄主走去。

    紫阳突然一掌打在青木的背心。

打开《漫豆包: MDB55.Com 》,看同款小说改编漫画~~~

前往微信或app阅读最新章节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新书网提供最新免费小说阅读服务,同时为您推荐热门都市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科幻小说等优秀作品
作品自动收集于网络,若侵犯权利请联系admin###nilove.net ,我们将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处理。
版权所有 © XinShu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501242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