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负心人



    顾朝带着小夫侍再次去宁家,是因为宁安来说先前种下的红胭果发芽了,让她去看看。
   于是顾朝便又带着小夫侍回了娘家,这个待遇可是小夫侍送了大礼才换来的。
   所以,在宁安来的时候,宁素不问妻主就开始收拾东西了。
   宁安又发现,她弟弟如今又有了大变化,不仅是他那肚子在长,他的胆子也在长,心眼还越长越大。
   上回还询问一声,这回竟然问都不问他妻主一声就直接开始收拾东西了。
   也不怕弟妹生气不让他回去!
   “这是我应了他的,要常带他回去。”
   说着又看向宁安,玩笑一句,“莫非大姐不欢迎?”
   “怎么可能,回去多住些日子最好。”
   宁安怎么可能不欢迎弟弟回去,只要他们夫妻二人关系好,一起回去,而不是弟弟一人回去,她随时都欢迎。
   “最近家里都有事儿,多住是不行的,住个一两天倒是可以。”
   顾朝话音刚落,宁素就拿着一个小包袱出来了,正巧就听到顾朝说这话。
   他捏了捏小包袱,又转身往回走,嘴里还念叨着,“要住一两天的话,就要再带些了。”
   顾朝跟宁安对视一眼,都笑了。
   明显刚才顾朝那话是随口说的,都没有说定是这次要去住一两天,结果他也不问清楚直接就又回去收拾东西了。
   宁安有些无奈的看着顾朝,想看看她怎么说。
   却见顾朝轻笑着开口,“那就回去住两天,只是要麻烦大姐和岳父了。”
   宁安自然是点头答应,“回家里,说什么麻烦。”
   她心头再次感叹,弟妹对她弟弟是真的宠,还纵容。
   这也是她乐见其成的事儿,若是顾朝对她弟弟不好,她倒要找顾朝说道说道了。
   顾寡夫虽然是承认了宁氏是他女婿,但是对宁家却是一直看不上的。
   从前他就觉得宁家穷,配不上他家,如今他家大宝都这么出息了,那宁家自然是更加配不上他们家了。
   所以,打从宁安进门他就没给过一个好脸色。
   宁安自知不受亲家叔叔待见,也识趣,打过招呼之后就不往他身边凑。
   从前她还担心弟弟在顾家要受公公的气,可是这几回来都没发现弟弟有受气的模样,也就放心了。
   心想,这亲家公公嘴巴是毒了些,应该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不然他弟弟也不会现在这模样。
   而且,先前弟妹都没在家,他不也同意弟弟回娘家吗?想来不是真的磋磨女婿的恶公公。
   还有就是,弟妹一看便是主意正的性子,不是那种没有主见的,所以有弟妹护着弟弟,她也就不用担心了。
   顾寡夫在看到宁氏又折回去收拾东西之后就开始不阴不阳了,“嫁出门的儿子泼出去的水,哪有这泼出门的水还总往娘家跑的。”
   说着他又瞪了顾朝一眼,还翻了一个白眼儿,“还不是你惯的,自己夫郎都管不住,一点儿用都没有,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没用的玩意儿!”
   宁安听到前面的话还想要为自家弟弟说两句好话,毕竟是长辈不是。
   但是听到后面的时候她选择闭了嘴,下意识的去看身边没用玩意儿的顾朝。
   只见顾朝眉头轻蹙,显然是不高兴的,她还想着若是弟妹跟亲家公公吵起来了她还得劝劝。
   结果,顾朝不仅没生气,反而问了一句,“听说二叔新买了一只珠花,那珍珠又圆又好看。”
   顾寡夫一听眼睛便亮了,“明天大集,我要去赶集。”
   顾朝慢条斯理的道,“去呗,只是我不在家你自己坐六婶子的车去。”
   说着便从怀里取出一锭十两的银子放到桌上。
   然后宁安就看到顾寡夫的眼睛更亮了,伸手来飞快的拿了桌上的银子放进他腰上挂着的荷包里。
   嘴里说的话也变了语气,“不用管我,我自己去就行。早些回来,好生看着我孙女。”
   这时候宁素也收拾好东西出来了,先前公公和妻主说的话他在里面都听到了。
   心想,还是妻主有办法,那十两银子本来就是这个月要给公公的月钱。
   不仅哄了公公高兴,还让公公同意了他们回去住的事儿。
   妻主果然最厉害了!
   顾寡夫看到宁氏出来,又嘱咐他,“回去了不准做事儿,好生顾着我孙女。”
   宁素赶紧应话,面上也笑眯眯的,“我知道的,多谢公公关心,公公去镇上也要注意安全,还有,挑一支比二叔那个还要好看的珠钗。”
   顾寡夫听了下巴一抬,得意的道:“当然要比他好。”
   说完就开始赶起几个人来,“行了行了,都快走吧,不然要赶不上午饭了。”
   宁安面上保持着镇定,心头却是腹诽,原来还可以这样的,他就说亲家公公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还有她弟弟,是什么时候学的这哄人的本事?
   她的视线在顾朝和宁素身上转了一圈,再次感叹,果然是跟着什么人就学什么样!
   她这弟弟如今这样儿,都是跟着弟妹学的。
   到了宁家,吴氏看到儿子又回来了自然是高兴的,特别是看到他日渐圆润的模样还有越来越大的肚子。
   听到儿子说要在家中住两天,赶紧去铺床。
   宁素也发现,自从爹爹吃了妻主开的药,已经好久都没有咳嗽过了,而且精神也比从前好了很多,看起来都要年轻几岁。
   他能够嫁给妻主,真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了。
   “你这经常回来,你公公没说什么吧?”
   儿子常回来是好事儿,可是若因为这样惹了他公公厌烦就得不偿失了。
   只要儿子在顾家过的好,就算是不回来也可以的。
   宁素笑呵呵的道:“公公同意我和妻主回来住两天的。”
   “没说你?”
   “没啊!”不仅如此,公公还挺高兴。
   就是不知道等公公反应过来之后,会怎么骂妻主。
   嗯,这种事儿反正有妻主顶着,不用他操心。
   可不是,顾寡夫在他们走后这才想起来,这个月的月钱还没有给他呢!
   个混蛋玩意儿,这是糊弄他呢!
   哼!等你们回来了,看老子不收拾你们,还跟老子玩起心眼儿来了。
   跟宁安在果园里看发芽的红胭果的顾朝猛然打了一个喷嚏,宁安关心的问了一句,“着凉了?不舒服?”
   顾朝摆摆手,挑了挑眉,“该是有人念叨我。”
   可不是有人念叨的,除了顾寡夫骂她还有张掖念着她呢!
   前头张掖离了顾家便继续往南方走,离顾家村百十里路的地方有一个名叫林县的县城。
   张掖刚进城就遇到一队出殡的队伍,进城以后听了百姓们议论这才知道出殡的那人,原来是城中富户白家的大小姐。
   白家从商,家中殷实,不过人丁单薄,只得了两个女儿。
   白大小姐是老大,要接手白家生意的,所以从小被寄予厚,悉心栽培。
   这才大小姐倒是没有辜负长辈期望,二十几岁便能扛起家中生意,并且还比她母亲更加出色,在林县可是有名的青年才俊。
   只是有一点儿,这白家大小姐看重男色,风流的名声也是出名得很。
   白家二小姐比起她姐姐来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不过她在林县也出名。
   她的出名来源于她身体弱,没有等到足月出生的白家二小姐从小便体弱多病,一年之中大半年都是在苦药汁子里泡着的。
   而且,稍有不慎便要丢了性命。
   年前的时候,白家大小姐去南边做生意,今年回来,却带回来一个肤白貌美娇娇嫩嫩的男子。
   不用多说,这男子定然就是白大小姐的外室了。
   而且这外室还怀了身孕,都出怀了,想来是在南方的时候就有了的。
   白家大小姐能将他带回来自然是打着要将他带回府的打算,这都有了她的孩子了。
   白小姐的夫郎早就习惯了自家妻主往家里带人,多这一个又如何?
   就算他在乎,不愿意又能怎么办?出嫁从妻,妻为夫纲,女人三妻四妾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他只管顾好家里,相妻教女就好。
   白家大小姐对她夫郎也是挺满意的,至少他不管她后院里有多少男人。
   所以,在那外室玉儿有了身孕的时候她便打定了主意要带他回家,至于家中夫郎那里,她完全不担心。
   可是没想到,玉儿竟然不愿意进府。
   “妾身自知身份低贱,配不上小姐,这一生能够陪在小姐身边,偶尔见到小姐就心满意足了,更不敢进府去给小姐招惹烦心事儿。
   所以,请求小姐将妾身留在外面,小姐有空了,想起妾身了便来看看妾身。”
   美人儿梨花带雨的这么一番乞求,白大小姐哪里还有不答应的。
   于是便在城郊置了一个庄子,专门安置这玉儿。
   说起来,这白小姐对她看上的男人向来都是大方的,况且这个还怀了她的孩子。
   所以,这庄子虽然是郊外,但是却大得很,里面的东西也都是备的精致。
   那玉儿不愿意进府的原因可不是因为他说的那些,而是因为他心里有自己的小算盘。
   他本就是风月场所里出来的人,从前那些被贵人买回去又被当家主夫磋磨得丢了性命的男子他看得多了。
   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儿,所以他才不愿意现在就入府。
   他要等到他肚子里的孩子出生,若是个女儿的话最好,若是儿子,那就再等,等到他生了女儿,但是后又女儿傍身,再带着女儿光明正大的进府。
   那时候,就算是正夫郎要对他如何,也要掂量掂量轻重。
   而如今,他在这庄子上住着,有白小姐的宠爱,他就是这里最大的主子,想怎样就怎样,还不比去府里看正夫郎的脸色,和跟她后院里的那些男人斗强么!
   只是这些,白大小姐永远也不会知道,在她眼里心里,玉儿就是个满心满眼只有她的小男子。
   而且,是没有她就活不了的那种。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会更加怜惜疼宠爱。
   白大小姐隔三差五的便到庄子上去,两人浓情蜜意就跟一对儿正常夫妻一般。
   如此过了两个月,白大小姐后院里一个正得宠的侍妾听闻了这个事儿,又在有心人的唆使下便成了出头的那杆枪。
   他本就是个骄横的性子,又仗着白小姐宠他,平日里在府里便是骄横跋扈的。
   这被人一挑,他火气上来哪里还顾得住别的,一心只想去收拾那个勾引了妻主不回家的狐狸精。
   趁着白小姐不在,带着一众奴仆直接就打上了庄子。
   最后,那玉儿被打留了产,血流了满地。
   看着满地的血,还有疼得惨叫的玉儿,他早就吓得腿软,带着人便逃也似的离开了庄子。
   等到庄子上的下人请来大夫,虽然救回了玉儿,但是不仅孩子没了,还因为流产伤了身子,日后都不能再有孕了。
   玉儿听到这个噩耗当场便晕了过去,下人只得去城里寻白大小姐。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先前他们争吵打闹的书房里早已经暗生变化。
   书房之中有一幅美人春睡图,而那图中的美人里却附了一只百年前的魂魄。
   玉儿流产之后小厮仆人都乱了套,匆忙奔走喊人不说,又七手八脚的去抬玉儿,不知是哪个小厮一不小心将手上的血沾到了那副画上。
   本来那魂魄就是因为太过孱弱才会附在画中,这回沾了鲜血,还不是就醒过来了。
   庄子上的人都为主子那边兵荒马乱去了,一时间没人想起来清理书房,于是地上的那滩血便供给了画中的魂魄。
   去城里去寻大小姐的人并没能将白大小姐带回来,当然不可能带回来,因为头一天白大小姐就去外地。
   如此过了几天,画中的那魂魄越来越强,终于在第五天的夜里吃了玉儿的魂,附身在他的身上。
   随后的几天他又接连吃了几个魂魄,自身神魂更加凝固。
   等到白大小姐回来,他一眼见到她便认出这人就是当年负了他不说,还伙同她那个奸夫一起害了他性命的负心人。
   于是,那占了玉儿身体的魂魄当时就发了狂,神志俱灭,为自己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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