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端午节当日,温家快餐馆又推出几种新的吃食,粽子,粽子蛋,还有一种茶叶蛋。
   粽子全天都卖,而粽子蛋和茶叶蛋只在早上出售。
   人们看到三角形的粽子十分新奇,再加上温家快餐馆物美价廉的口碑,粽子甫一上市,就受到了极大的欢迎。
   一开始,粽子蛋和茶叶蛋买的人很少。大家都觉得,不就是个鸡蛋吗?能有什么新鲜的味道?
   却不知买到的人吃过之后,都赞不绝口。没想到鸡蛋也会有滋味,吃起来不会噎人。
   粽子蛋和茶叶蛋很快成了早餐销售前两名。
   这天中午,快餐馆一番繁荣景象,好多买饭的人把柜台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灵枢和李松忙的不亦乐乎,收钱,递食物,恨不得长个三头六臂。
   “老板,您这卖的是什么?”
   灵枢顾不得抬头,大声道:“各种口味的粽子,有豆沙馅的,花生莲子馅的,蜜饯馅的,咸肉馅的,都是两文钱一个,客官想要哪一种?要几个?”
   “粽子?”男人摸着下巴端详着,这是用苇叶做的?居然还有这么多品种?看着身旁大声吆喝的买饭的人,他不再犹豫,“每一样给我来两个。”
   这是大客户呀!
   “好嘞!您是在这里吃,还是打包带走?”
   灵枢抬头,只见眼前的男子四十多岁,身材高大,十分结实,身上一件赭色长袍,是上好的绸料。他眼睛微微眯着,脸上明明没有什么表情,却给人一种严厉的感觉。
   这淮北城里居然有这么一号人物?
   灵枢脑筋急转,却想不出来是谁。
   男人看看只坐了一少半人的餐馆大堂,道:“在这里吃。”
   “好的。一共十六个铜板,您请先付账。”
   男人神情一怔,“先付帐?咱们淮北城里什么时候改了规矩了?”
   灵枢笑道:“客人是第一次到小店里来吃饭吧?咱们只是个小店,不敢代表淮北城,这只是咱们小店里的规矩。”
   男人左右看看,见所有人都是先拿出钱来,再买吃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不是针对他一个人。
   灵枢接过铜板,手上动作利落的夹取粽子,“客官请先到座位上坐着,小的马上把粽子给您送过去。”
   男人点了点头,走到了一处靠窗的位置。
   他坐下之后,身后的人跟上来,“爷,您要在这里吃饭吗?”
   他明明一身男子打扮,说话的声音却是娇滴滴的女声,原来是女扮男装。
   男人眼神示意,“嗯,听说这家餐馆十分特别,咱们也尝尝。”
   “谢谢爷,妾身正好饿了呢!”
   女子在男人对面坐下。
   她四处看看,道:“爷,这家餐馆倒是挺有意思,买饭的人多,在这里吃的却少。”
   男人只是点点头,没有出声。
   “客官,您的粽子。”
   灵枢托着一个大托盘,把食物一一放下。
   “这是本店赠送的白糖和豆浆,粽子蘸着糖吃才对味。”
   男人挑了挑眉头,“赠送的?就是说不花钱?”
   灵枢笑起来,“对。只要在本店吃饭,都会有不同的赠品。”
   男人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灵枢快步离开了。
   女子看着眼前白色的液体,低头闻了闻,一股奇怪的味道。
   男人见女人迟疑的动作,笑了起来,“豆浆?没听说过,听这名字,应该是豆子做的。你尝尝看。”
   “谢谢爷。”
   女子拿勺子喝了一口,微微的甜味里带着淡淡的豆子味。
   “是豆子做的。”
   “味道如何?”
   女子皱起眉头,“很淡,这味道……”
   她又喝了一口,适应了豆子的味道,不觉得难喝,冰凉的口感将刚才烦躁的暑气消除了很多。
   “爷,您尝尝,味道很好,还凉凉的,很消暑。”
   男人端起碗来喝了一大口豆浆,入口冰凉,口感微涩,随后是淡淡的豆香。
   确实是很新鲜的口味。
   女子拿起一个粽子,反正看了一圈,“爷,这是什么叶子?倒是挺好闻的。”
   男人也拿起一个粽子,道:“是苇叶。”
   “芦苇叶?”女人恍然大悟,“是了,是芦苇叶。老爷真是见多识广。”
   男人轻笑,明显心情很好。
   女子微微低头,纤纤十指把苇叶打开,放到面前的瓷碟里。
   “爷,您先用。”
   女子把瓷碟往男人面前推了推。
   男人摇头,“不用了,我自己来。”
   “是。”
   男人三下两下把粽子剥开,放到瓷碟,用筷子夹了一小块下来,放到面前碟子里蘸了点儿白糖,放到嘴里。
   他咀嚼了两口之后,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
   没想到只是普通的糯米,加上大枣花生用苇叶裹起来,蒸熟了就这么好吃。尤其是蘸了糖之后,确实美味。
   女子打开的粽子是豆沙馅的,她尝试的吃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爷,味道真是不一样,想不到苇叶居然可以做吃的。”
   男人盘里的粽子已经吃光了,又抬手拿了一个。
   这次的粽子是鲜肉馅的,味道又有不同。
   不知不觉,男人吃了五个粽子,女子吃了三个。
   女子背靠到椅子上,低声道:“爷,好久没吃这么多了,有点儿撑。”
   此时灵枢又端了一个盘子上来,“两位客官,吃的可好?这是湿毛巾,两位擦擦手。”
   女子拿过雪白的毛巾,居然是温热的。
   她仔细的擦干净了手,笑道:“老板,你们这里的生意不错啊!”
   灵枢笑道:“都是乡亲们捧场。”
   男人道:“我看你们这里的吃食十分新鲜,很多都没有见过,谁是这里的大厨?可否让我们一见?”
   灵枢陪着笑:“这位客官,我们大厨姓赵,曾经在京城过了多年主厨,咱家高薪请了他来,才有了这间快餐馆。”
   女人上下打量着灵枢,问道:“小哥儿这么年轻,居然就当了老板,实在是年少有为呀!”
   灵枢摸了摸鼻子,讪讪笑道:“不敢当,不敢当。”
   他看看桌上剩下的粽子,道:“两位,这些粽子给你们打包吗?”
   “打包就是带走吗?”
   “对。”
   男人点头,“好,带走好,不会浪费粮食。”
   灵枢拿了纸袋回来,麻利的把几个粽子装好,道:“古人有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农民如此辛苦种出粮食,我们怎么能浪费呢?客官,您请拿好。”
   男人站起身来,又看了看灵枢,道:“你如此年轻就有如此见识,在这小小的餐馆,倒是屈才了。为何不读书?”
   灵枢笑道:“在下不是读书的料,在这餐馆里倒是自在很多。”
   “说的也是。”男人看着进进出出买饭的人,“有这么间餐馆,确实比太多人强。”
   男人拿起纸袋,大步出了门。
   “两位慢走。”
   女子跟着男人出了门,见男人站在路边,仰头看着对面的温家医馆。
   “爷,您哪里不舒服吗?”
   男子摇摇头,却大步走了过去。
   进了医馆的门,男人闭了闭眼睛,适应了屋里的光线之后,看清了房间里的状况。
   一个明显有身孕的女子坐在凳子上,正低头看着躺在床上的一个年轻男人的脚。而一个明显大夫打扮的男子站在女子身后,手攥的紧紧的。
   躺在床上的病人面色苍白,额头一层细密的汗,手紧紧的攥着床单,声音颤抖:“大夫,我这脚严重吗?能好吗?我、我家里还有父母,妻儿……要是我的脚坏了,我、我……”
   快餐馆的事儿有灵枢照看,小离上学,沈云容每天都会来医馆,不做什么,只是坐在柜台后面看书,用这种方式陪着温承素。
   温承素并不赞成她到医馆来,医馆里来的都是病人,并不适合孕妇。
   “温大哥,我什么也不做,就是想跟你近一些。我坐在柜台后面,不会跟病人接触,你看如何?”
   她都把话说到这里了,温承素怎么能拒绝呢?
   温承素同意了,沈云容每天都会来医馆,坐在柜台后面,看着书,喝着茶,吃着点心,空闲的时候跟温承素聊聊天,说说自己对一些病情的看法,日子过的十分惬意。
   来医馆的病人都是附近的乡亲,他们差不多都认识沈云容,所以对于她在医馆里并不觉得陌生。甚至还有人说沈云容的医术比温承素还高,轻易不出手,只有遇到疑难杂症才肯给人看。
   对于这样的传言,沈云容和温承素都笑而不语。
   肚子渐渐长大,沈云容感觉疲累的时候更多,每天早睡晚起,来医馆的时间不一定。
   温承素非但不强求,还巴不得她不来。
   这天病人不多,沈云容和温承素把昨天看过的一个病例拿出来讨论了几句。
   温承素把沈云容的提议想了想,道:“云容,你说的对,你能不能把这种病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写下来,下次病人过来,我好指导他们。”
   “温大哥,天气炎热之后,这种腹泻的病例会越来越多,确实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措施。我把他写出来,你看看有没有需要改进的方面。”
   “不着急,慢慢写。”
   沈云容对自己的字没有信心,笑起来,“那我来说,你写。”
   “好。愿意效劳。”
   温承素不是说笑,真的拿过了纸笔.
   “大夫,大夫!快来看看王洛的脚。”
   一个年轻男人背着一个人进了门,满脸是汗,眼里,声音里都是着急。
   沈云容和温承素齐齐看过去,只看到男子身上背着一个人。
   沈云容的目光瞥过地面,看到了地上滴落的血迹。
   她连忙站起来,大声道:“你赶紧把人放到床上躺下!”
   “好嘞!”
   男人几步走到床前,把人放下。
   “大夫,您先给他看伤,我去给他家里人报信。”
   “好。”
   温承素几步上前,只看了一眼男人的脚,刺目的血色,顿时感到一阵心慌。
   沈云容看温承素的脸色瞬间变白,一把把他拉到身后的椅子上坐下,“温大哥,你不要看,我来处理。”
   “云容,你现在……”
   沈云容回头道,“温大哥,你不相信我吗?”
   温承素怎么能不相信她呢?他坚定认为沈云容在处理外伤方面的医术比他高明的多。
   黄文谦把两个急救包放到床脚,“少夫人,您是不是需要急救包?”
   沈云容抬头一笑,“对,我正需要,谢谢黄先生。”
   黄文谦看了眼躺在床上的男人,道:“你不是前街老王家的儿子?怎么伤成这个样子?”
   男人抬起眼皮看了眼黄文谦,喘着粗气道:“是,我是老王家的王洛。”
   老王是前街卖布鞋的,黄文谦去买过两次,所以认识他。
   黄文谦叹气摇头,“唉!怎么弄成这样的?”
   王洛垂下眼帘去看自己的脚,“我、我在地里刨地,没想到镢头突然掉了下来,砸到了脚上。”
   黄文谦道:“洛哥儿,我家少夫人的医术比温大夫还要高明,你相信她一定会给你把脚治好的。”
   王洛咬着牙点头。他早就听说温夫人也是会看病的,只是现在有了身孕才不看了。能让温夫人给自己治伤,他求之不得。
   沈云容给王洛把裤腿挽上去,脱下脚上的布鞋。
   脚上、鞋上全都是血,好在他没有穿袜子,伤口一目了然,却也触目惊心。
   一道伤口横在脚背上,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王哥,你动动脚,我看看。”
   “噢。”
   刚才那一下子把王洛给砸懵了,只觉得疼,当场就不敢动了。幸好邻居张正在旁边的地里种菜,听到他的惊呼,把他背回到了城里,也幸好他家的地离城里近。
   他们先去了离城门口最近的富兴堂药铺,里面的大夫一见王洛血肉模糊的脚,立即让他们走,说是治不了。
   离富兴堂隔了三条街就是温家医馆了,他们又连忙到了这里。
   王洛听沈云容让他动脚,尝试着动了动脚腕。
   “疼,疼!”
   他稍微动了动脚,就感到锥心的疼。
   “脚腕疼,还是脚背疼?”
   “夫人,我、我分不出来,只觉得整只脚都疼。”
   沈云容要确定他有没有骨折,但现在脚上的伤口还在流血,最重要的是止血,包扎伤口。
   “王洛,我现在要给你处理伤口,可能会疼,你忍者点儿。”
   王洛咬着嘴唇点点头。
   他现在不求别的,只要能治好自己的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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